1、按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约定办理完毕收房手续。
2、办证(房屋所有权证、国有土地使用证)相关资料准备如下:
· 购房合同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(2份)新证正反复印
· 购房发票客户联复印件(1份)
· 购房发票办证联原件(交办证窗口原件不退)
· 购房合同原件(1份)
· 需要户口本复印件(1份)
· 买受人非武汉市户口开具: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(计生部门)
· 合同买受人为夫妻关系:结婚证复印件(1份)
· 非一次性付款:向银行办理期房抵押换发房屋他项权证申请
· 权属证明书(项目客服部领。
· 相关表格(项目客服部领。
3、办证相关费用:
· 2008年11月1日前购房(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)
房屋面积(小于140㎡):总房价约4.2%(契税2%,维修基金2%)
房屋面积(大于140㎡及别墅):总房价约6.2%(契税4%,维修基金2%)
· 2008年11月1日后购房(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)
房屋面积(小于140㎡):契税1.5%,维修基金55元/平方米
房屋面积(大于140㎡):契税3%,维修基金55元/平方米
别墅:契税4%,维修基金55元/平方米